近万人因彩中超买球礼纠纷成“老赖”律师:习俗与法律之间存在矛盾
中超买球近日,有相关查询平台公布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2年,因“彩礼”纠纷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数达9636人。从地域分布来看,人数最多的省份是安徽、河南、河北、山东、江苏等地。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些诉讼大多能在基层法院审结。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法官洪永久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提到,他经手的案件中,出现彩礼返还纠纷的双方绝大多数都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是已经举行过婚礼。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千秋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彩礼纠纷不仅是社会风俗问题,在一些情况下已经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在彩礼纠纷中,如果法院判决一方返还彩礼但其拒不履行的,会被限制高消费,限制高消费后仍然不履行的,就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之所以会出现拒不履行返还彩礼判决的现象,是因为当事人总认为返还彩礼属于风俗、道德层面,不认为返还彩礼已上升到法律层面。
相关查询平台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2年,因“彩礼”纠纷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数达 9636人,其中安徽有1715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红星新闻记者查阅发现,安徽地区最新一条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单位是太和县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徐某等人之所以失信,是因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据平台显示的法律文书,这一义务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须返还原告郎某彩礼款合计10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相当于被拉进了黑名单。”安徽临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如果被告拿到审判文书后一直没有履行,15天或10天之后就会达到还钱时限,这时,原告可以拿着裁判文书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不管他卡里面有没有钱,法院执行局会首先冻结他的财产,限制高消费。
一直以来,彩礼问题备受社会关注。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但彩礼问题并非仅仅涉及社会风俗,也涉及法律。红星新闻记者查阅发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中,2021年全国与“彩礼”相关的民事案件达到6099件,案由多数是“婚约财产纠纷”,这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婚姻家庭纠纷”。
邓千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一方(一般是女方)以支付彩礼为结婚的前提条件,要求男方支付彩礼的,属于社会风俗层面的问题,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但是男方支付了彩礼后,要求返还的,则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组数据,近三年来,该院共处理“婚约纠纷”类案件504件,2021年全年处理了168件,其中包括较多彩礼纠纷案件。2022年以来,中超买球已处理46件婚约纠纷案件,相当于平均每月会有10多起婚姻家庭纠纷产生。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法官洪永久告诉记者,2021年,他一共处理了24起“彩礼纠纷”案件,这只占他经手的全部家事案件的一小部分。
同时,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绝大多数案件都能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办结。以安徽为例,在前述249篇文书中,基层法院审结的有208篇,其中宿州、阜阳、亳州三市的基层法院处理彩礼纠纷最多。
在前述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中,记者注意到,绝大多数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表现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为何会出现“拒不履行”的现象?赵良善认为,是因为当事人总认为返还彩礼属于风俗、道德层面,不认为返还彩礼已上升到法律层面。“一些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
邓千秋也表达了相似观点,据其了解,“拒不履行”的主要原因是社会风俗与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矛盾,围绕“彩礼要不要退”形成了两套不同的标准。
在彩礼纠纷案件的处理上,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我国法院判决彩礼纠纷问题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其中第五条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需以离婚为前提。
而民间长期以来形成的习俗是,女方收受彩礼后因其单方面原因退亲的,应退回彩礼,但如果是男方原因导致退亲,或者双方已经举办结婚仪式又离婚的,彩礼不退。
“给付方要回彩礼的诉求,依照民间习俗得不到支持,但是在法院可能就会得到支持,这就导致被要求退还彩礼的一方心理上不平衡,产生抵触情绪。”邓千秋说。
洪永久则告诉记者,他所经手的案件中,彩礼纠纷起因往往是情感问题,继而衍生出其他方面的争执。当事双方在婚后一段时间发现“过不到一起去”,情感破裂,此时男方会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并且,出现彩礼返还纠纷的双方绝大多数都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是已经举行过婚礼。
某地一份法院判决书中,中超买球原告(男方)认为,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按农村风俗举办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双方同居期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生育子女。同居后被告杨某编造各种理由,隔三岔五离开原告家,始终不愿与原告共同生活,原、被告在一块同居生活不足15天。原告认为被告应返还40余万元彩礼款。
“争执的多是些感情上的东西,还有生活琐事方面。这个情况不好一概而论,各有各的不同。”洪永久说,有时一些事情也难以查明认定,比如同居情况、经济往来、家庭关系矛盾等。
在邓千秋看来,实际审判实践中,处理彩礼纠纷的难题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难以查明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是否共同生活这一事实;其二,难以判断给付彩礼是否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其三,判决返还彩礼后,执行能否到位。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法官洪永久告诉记者,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审判时通常会综合考虑酌情返还一部分彩礼。
比如,在太和县,男方婚前提供的彩礼费一般约20万元,法官会根据结婚时间长短、当事人过错程度、有无子女等情况来确定返还比例。洪永久表示:“每个案件的彩礼返还比例都不相同,如果举行过婚礼,而且还有子女,那这个返还比例可能就不会太高了。”
同时,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也会纳入法官的考虑范围。“比如女方用这些彩礼买了多少嫁妆,这个比例占多大。另外,女方有没有把彩礼又带到男方家里去,共同生活、共同开支。”洪永久说。
根据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金眉曾撰文指出,彩礼返还适用这一诉讼时效。但三年诉讼期限不利于双方关系的稳定,所以到身份法领域中还需要作出单独限制解释。
“拒还彩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判决再次唤起了社会对彩礼问题,尤其是“高价彩礼”的普遍焦虑。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金眉曾在论文中指出,彩礼具有独特的中国意义和悠久的历史传统,各地风俗习惯中的彩礼具有明确的内涵。我们需要正视彩礼的存在,承认彩礼在当下仍具有聘定的意义,承认它不是民法上普通的财物,在此基础上检讨长期存在的习惯是否符合法理,然后决定取舍。
对于现阶段如何解决“高价彩礼”问题,邓千秋认为,从法律措施入手比较难,有可能会导致部分低收入男性群体更难娶妻。应该更多地从发展经济、中超买球平衡男女比例、提高教育水平入手。
今年全国期间,全国代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卢天锡呼吁,整治农村高价彩礼,严厉打击“买卖婚姻”行为。他认为,首先要改善农村经济条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通过引导、帮助村民发展致富的主导产业,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