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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买球(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社会公共利益,特作如下决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2月28日,《全国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在全社会的热议中高效出台,决定通过的消息,迅速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既是对于时下网络信息保护的社会诉求与公众期待进行了及时的回应;又让时下无规可依的网络违法行为有了法定依据,对其行为将起到有效规范,更重要的是,这将消弭社会分歧,有助于构建社会共识。
互联网经常被称为虚拟空间,但活跃在其中的,依然是现实世界中的人。有人的地方就应当有规则和秩序,这早已是人类社会的常识,现实世界如此,虚拟空间也是如此。
互联网经常被称为虚拟空间,但活跃在其中的,依然是现实世界中的人。有人的地方就应当有规则和秩序,这早已是人类社会的常识,现实世界如此,虚拟空间也是如此。
网络信息的混乱不止于此,批量贩卖个人信息甚至形成巨大的灰色产业链,网络上快递单号大量倒卖,严重侵害公民隐私权;南京许某等人居然通过在网上购买他人的个人征信记录,刷卡套现非法牟利。最近,成龙的新片《十二生肖》在上映之前,盗版居然已在网络流传。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崔清新郭丽琨)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会24日开始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这表明中国正仿效国际惯例,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互联网作为未来文明和发展的一个领域,又怎么能没有优良的网德?没有优良网德的互联网,又如何去实现自身发展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据报道,全国会不日将审议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草案。在网络违法犯罪十分猖獗,公众个人信息常在网上被以白菜价倒买倒卖的今天,这种通过国家立法以维护个利的举措显然值得期待。
全国会审议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在各高校得到高度认同,师生们认为网络立法在社会信息化的潮流中是必行之路。
12月24日,全国会审议了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无论对于保护网民个人合法权益,还是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这都是一个积极信号。
通过网络立法,授权权威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对相关网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实施身份验证,实现可信网站验证升级,形成可信信息链、可信资金链,并且建立健全钓鱼网站事前防范机制,可以营造出安全可信的网络空间。
网络世界,已经成为现代文明法治重要的战略性阵地,依法管理互联网,已经成为各个国家政府和民众的共识。全国会12月24日审议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是依据社情、顺应、符合国际惯例的势在必行之举。
网络世界依然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网络发言,同样应该遵循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如果以“自由”之名诽谤、侮辱他人,损害别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实质上是违法甚至犯罪;如果持着“正义”的理由,只问目的不择手段,甚至搞所谓“谎言倒逼”,这同样是不负责任。
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陈菲、崔清新)“如今个人信息严重泄露。上午接到电话,点名道姓说我网购中奖,免费获赠一套上千元化妆品,只需付200多元……”这是一名网友在网络上的一段留言。很多网友有过类似经历,并对这类行为深恶痛绝。不少网友呼吁,进一步净化网络信息环境,以加强公民网络信息安全保护。
海量的信息,自由的交流,网络让人们体验畅所欲言的愉悦,感受天涯若比邻的便捷,这正是网络时代的魅力所在。然而有的时候,表达成为情绪宣泄,讨论变成了恶语相向,一些人借助网络展示恶俗,信息潮中涌动着谣言诽谤的暗流,这就变了味,过了界。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邹伟)网上个人信息泄露、网络电信、网络制贩枪、黑客攻击……当前,中国网络犯罪猖獗,但打击惩处却面临掣肘。有关部门人士及专家表示,应加快立法进程,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有效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认为,政府对网络行为要有一定的监管中超买球,当前互联网上泄露贩卖个人信息、诽谤造谣等现象几成家常便饭,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侵犯现象也比较严重。
12月14日召开的全国会委员长会议决定,12月24日召开的全国会将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之举对于网络信息保护和管理意义重大,是国家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的重要举措。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石现升说,域名系统不稳定、技术手段花样繁多、信息保护体制不健全等原因,使得目前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状况并不乐观。信息安全事件不仅危及网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同样也给企业的信誉造成严重影响。
通过网络买卖个人信息、、侵犯隐私、散布谣言甚至人身攻击,不仅危害了国家信息安全,影响社会安定,也为公众带来巨大困扰。近日公安机关公布一批网络犯罪典型案例,从中可以看出,完善法律,加强监管,建立互联网秩序刻不容缓。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刘菊花、史方圆)12月24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会第三十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对此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均表示,希望政府尽快出台有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处置机制,明确界定网络信息泄露和垃圾短信传播各环节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加大统一监管和违法打击力度。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 全国会近日将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网上强烈关注。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光明网、腾讯网、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等纷纷在首页要闻区开设“加强网络法制建设”专区,集中转载了“网络需依法运行”、“互联网管理亟须高等级立法”等一批权威媒体文章。
网络有自我净化功能,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现实。许多谣言,起于网络,兴于网络,最终也是网络开放、多元、透明的信息环境终结了谣言的传播。聋子听哑巴说瞎子看到鬼了,网络信源难以核实,网众又没有耐心去核实,加上网络信息的易受操纵性,很容易滋生谣言。
将于12月24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会第三十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 十一届全国会第三十次会议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委员长主持会议。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社会公共利益,迫切需要制定相关法律。受委员长会议委托,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就全国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作了说明。
如果说,经济发展需要“两手抓”,今天的网络发展同样如此:既靠“无形之手”提供机遇和活力,也要用“有形之手”来进行约束和规范,通过制定规则促进网络社会健康发展。
不久前闭幕的迪拜国际电信世界大会充分回应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诉求,通过了新版《国际电信规则》。然而,以反对“国家对网络实施监管”、维护“互联网开放性”为由,美国、英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拒绝签字。在互联网管理问题上,南北分歧已越发明显。
几天来,关于加强网络管理立法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关专家和学者认为,目前我国互联网立法存在滞后问题,法律位阶不高。全国会将通过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有利于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淘宝网店遭遇恶意差评,新品发布论坛骂声一片,僵尸粉丝充斥微博平台……平等开放的互联网,被一些网络黑公关搅动得一团糟。假借,网络黑公关如何替委托人抹黑对手?黑色产业链背后隐藏着什么秘密?网络黑公关,能否彻底根除?
“我们都盼着互联网能越来越丰富我们的生活,但你不能在这里面裸奔,不知道用什么保护自己。”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的话,道出了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谈到网络,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是:我们应该宽容网络,宽容不同观点,宽容有点儿情绪化的语言和激烈的言论,宽容比较无厘头的网言网语,宽容那些非恶意的不实传言,不能扼杀了这个清新、开放中超买球、活泼的言说空间。利弊如影随形共生一体,要想享受互联网给中国社会带来的种种好处,有时不得不以宽容之心对待网络的一些弊端。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将时时刻刻释放出海量数据,随着产生、存储、分析的数据量越来越大,无论是围绕企业销售,还是个人的消费习惯,身份特征等,都变成了以各种形式存储的数据。大数据如同一把双刃剑,社会因大数据使用而获益匪浅,但个人隐私也无处遁形。
无意中打开一个网页,竟然被引向网站;电脑受到黑客攻击,个人照片被随意曝光;莫名遭到网友的“人肉”搜索,生活受到严重干扰……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
常在网上飘,难免不挨刀。那些挨了刀、遭遇了网络暴力的朋友,或者是被谣言中伤、被恶语诽谤谩骂、被“水军”攻击中超买球,虽然充满了被伤害、被侵权的愤怒,很多时候却只能选择忍气吞声,一来维权成本过高,付不起那昂贵的代价;二来法律不完善难以追究;三来你在明处他在暗处,你爱惜自己的形象,可他就摆出一副耍流氓的泼皮样儿,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回骂过去只能降低自己的水准。
随着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犯罪手段之多样和隐蔽,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程度之深,令人触目惊心。从国家层面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已是当务之急。
网络热点,每天层出不穷。有感人的正能量:环卫工人扫雪后为老伴暖手。也有扰人的负效应:“末日谣言”持续传播,造成不小恐慌。这就是互联网的常态。
我们在肯定网络“微动力”的同时,也不能不提及一些失范的现象:与前些年相比,如今的网络活动已形成了由制售、办理虚假、倒卖他人身份证等业务构成的地下产业链;在最近的一次网络反腐中,厦门大学一女生的写真被盗用为官员照片在网上流传;12月14日,央视新闻频道以“疯狂的垃圾短信”为题再次披露垃圾短信问题……时下的中国网络,在呈现珠零锦粲的同时,也在客观上放任了魑魅魍魉。
是最精彩的,也是最嘈杂的……”这样形容互联网,是不少人的同感。互联网作为一个崭新的平台,给人们带来社交互动、信息服务、观点交流等极大便利,同时也给人带来许多困扰,商业欺诈、恶意攻击、造谣传谣,等等。
通过网络买卖个人信息、、侵犯隐私、散布谣言甚至人身攻击,不仅危害了国家信息安全,影响社会安定,也为公众带来巨大困扰。近日公安机关公布一批网络犯罪典型案例,从中可以看出,完善法律,加强监管,建立互联网秩序刻不容缓。
据央视报道,江苏警方近期破获一起倒卖个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称,不仅能搞到手机号、户籍信息,甚至能用5分钟定位一部手机,误差不超200米。个人信息泄露,轻则影响心情,重则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因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势在必行。
买了新房,装修公司电话就“接踵而至”;孩子还未出生,手机已被奶粉推销电话打爆……这样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怎样泄露出去的?对此类问题寻根究底的同时,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也暴露在公众面前,如何保护好此类信息,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
前,公安机关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涉嫌利用互联网非法获取、贩卖个人信息,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信息时代在给人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涉及隐私的个人信息安全的状况不容忽视。专家表示,个人信息保护、真实身份泄露等问题的解决已迫在眉睫,应积极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加快形成法律规范。
随着我国社会信息化步伐加快,公民个人信息的使用几乎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近年来,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也呈现日益猖獗的态势。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一种权利资源,必须依法保护其有序流动,防止其被非法泄露或出售,防止进而由此衍生的电信、非法讨债、绑架勒索等犯罪。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储槐植进一步指出,对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问责制,建立更加严格、严密的管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同时,尽管当前针对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不少,但内容分散、层级偏低,因此有必要制定“公民个人信息保”这样一部专门的法律。
“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这是党中央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这一重大部署,应着重抓好以下4方面工作。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互联网领域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公安机关日前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涉嫌利用互联网非法获取、贩卖个人信息,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这三起典型案例是…